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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幾天交貨被視為違約。
國家規定快遞最遲持續7個日歷日。

20111 2月30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並於2012年5月30日起施行。對於明顯延誤的郵件,快遞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賠償。根據國內快遞服務的類型,完全延誤的時限應主要包括:

1,同城快遞是3個日歷天。

2.省內異地跨省快遞為7個日歷天。

完全延誤時限是指從快遞服務機構承諾的快遞服務時限到達時起至用戶可以將快遞視為丟失時止的時間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