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當事人簽署民事調解書即意味著民事調解書生效。如果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普通案件的審理時間通常不到六個月,如果雙方願意調解,結案時間會更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