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的意見》第壹條嚴格制定和審批企業改制方案。
(壹)認真制定企業改制方案。改革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改革的目的和必要性,被改革企業的資產、業務、股權設置、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等。重組的具體形式;重組後形成的公司治理結構;企業債權債務的落實情況;員工安置計劃;改制、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的操作程序和產權交易市場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