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盡快通知當事人家屬勘查現場?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沒有交警第壹時間通知家屬的具體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關於通知家屬的規定如下。第三十六條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調查情況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第四十條檢驗屍體不得公開進行。檢查中需要屍檢的,應當征得家屬同意。對無名屍體進行屍檢,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第四十壹條屍體檢驗後,應當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屍體由公安機關處理,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對無名屍體,由法醫提取個人身份證明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屍體拍照並收集相關信息後,填寫無名屍體信息登記表,並在區級以上報紙發布認屍公告。登報30日後仍無人認領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