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職責是什麽?
1,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監察和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
3、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考核;
4、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和廉政勤政建設。
法律法規:《城市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條
城管執法主管部門不得設定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的任務和指標。
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應當按照規定全額繳納。
第三十壹條
城管執法部門應當確定法律審核機構,配備壹定比例的合格法律審核人員,從執法主體、管轄範圍、執法程序、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對重大執法決定進行法律審核。
第三十二條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開展執法活動,應當使用統壹格式的行政執法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