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經營必需的相關消費。
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