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債權意思表示模式下,債權的意思表示與物權變動的意思表示融為壹體,並無區別。換言之,壹個法律行為可以產生債權和物權變動的雙重結果。物權變動只是債權行為的效力。物權變動的法律行為只有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完成。
公示原則要求的送達或登記等公示方式。
它是指物權變動必須通過法律公示才能產生相應法律效力的原則。物權具有絕對的排他效力,其變動必須以對外承認為特征,從而使其法律關系透明化,降低交易成本,避免對第三人的損害,保護交易安全。
這種外部可識別的表現形式就是產權變動的公示方法。登記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式,交付是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