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虛擬財產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受讓人支付了合理對價;轉讓人已經處分該虛擬財產而無權處分該虛擬財產;受讓人是善意的;公示已完成。受讓人善意取得網絡虛擬財產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權處分人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壹十壹條* * *無權處分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受讓人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壹)受讓人善意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二)以合理價格轉讓;(三)依法應當登記的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已經登記,且不需要登記的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權處分人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準用前兩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