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等物品的標識有哪些規定?
《關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標識的規定》的法律文件是201990年6月6日國家保密局、國家技術監督局令第3號發布的《關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標識的規定》,已由2014第1號《國家秘密管理暫行規定》發布。法律依據:《國家秘密保密管理暫行規定》(令號1,2014)第四十七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9月19日國家保密局令第2號發布的《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規定》和1990年10月6日國家保密局、國家技術監督局令第3號發布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標誌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