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是指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健康或安全有較大危害的工種。原勞動部將井下、高空、高溫、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作業定為特種作業,並明確特種作業的範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
特殊工種不是壹個正式的概念,而是壹個約定俗成的名稱。因此,在標準或法規中沒有對它的正式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