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責任
如果學生在校園內發生意外,學校需要證明其盡到了教育和管理職責,才可以免除侵權責任。
不可抗力因素
學校對因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外部的突然或偶然侵害造成的傷害概不負責。
♂?體育競賽活動
學校對學生在對抗性或危險性體育比賽中的意外傷害、自殺或自傷概不負責。
♂?獨自上下學
學校將不對學生留校或自行到校、上學途中、放學後、返校或擅自離校,或放學後、假期或節假日期間造成的任何傷害以及其他超出學校管理職責範圍的傷害承擔責任。
學生權益保護
學生受傷後,首先要了解具體情況,才能判斷學校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法律和相關規定是保護學生權益的重要手段,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理解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