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和執行案件的條件: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為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或權利人;
(三)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雙方或壹方為公民的為壹年,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
(四)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含有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五)義務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履行義務;
(六)屬於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管轄的。
第四條最重要,執行標的明確,沒有可執行標的,比如特定財產,法院無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