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守則
第六十三條。根據這壹規定,律師事務所可以接受被告人或者其親友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
但是,這只是行業規定,不是法律規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並未明確規定親友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請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