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壹十二條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標的物為交付貨物並通過快遞物流交付的,收貨人收到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第六百零四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