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法律關系是經濟管理關系和經濟合作關系相統壹的法律關系。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和經濟合作關系雖有區別,但它們是有機統壹的,是社會經濟關系中不可分割的兩個統壹方面。
2.經濟法律關系的基礎是經濟權利和義務。任何法律關系都是以當事人之間的某些權利和義務為基礎的。經濟法律關系中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是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否則就不是經濟法律關系。這種經濟權利和義務直接反映了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體現了經濟性。
3.經濟和法律關系應采用書面形式,法律允許的口頭形式除外。經濟法律關系的產生和變化壹般以法律書面形式表達,以反映經濟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和嚴肅性,並作為處理未來可能發生的糾紛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