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逃犯被抓不會受到懲罰。根據《刑法》第六十壹條,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本法的有關規定既包括定罪量刑所依據的刑法分則的規定,也包括刑法總則的規定。根據這些條例,確定被告是否應受處罰、應受何種處罰以及適用刑期的長短。在具體適用刑法分則的相關規定時,如果規定有不同的量刑幅度,則應選擇與所犯罪行相對應的量刑幅度。在適用總則相關規定量刑時,要根據犯罪事實和情節,正確適用從重、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相關規定。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六十壹條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