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的社會性。社會保障的建立是為了社會利益,保障所有社會成員的生活安全,所以社會保障法的目標是通過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需求來實現社會穩定。
2.權利主體的普遍性。社會保障權是全體社會成員共同享有的,隨著經濟的發展,能夠享受保障的成員數量和能夠享受的社會保障項目會越來越多。
3.社會保障責任和義務的社會化。社會保障要獲得長久的生命力,需要全社會的參與。社會保障通過立法,采取國家、用人單位和社會成員共同負擔的原則,向全社會分配責任和義務,通過多種資金來源保證社會保障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