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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大聲說話很討厭嗎?
法律分析:晚上10點以後的噪音應視為擾民。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在居民區,允許的室外噪聲級白天為50分貝,夜間為40分貝。解決辦法應該是停止噪音,如裝修、唱歌、聚會等。,確保居民正常生活。如果不聽勸告,附近居民可以報警。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