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80條
禁止高利放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未約定支付利息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視為無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4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65438+200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