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壹些輕微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2.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3.經公安機關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未履行的,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