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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的工作紀律有哪些?
1.導遊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既定的旅遊計劃安排遊客遊覽,不得擅自增減旅遊項目或者終止導遊活動。如確因遊客原因需要改變旅遊計劃,必須征得大多數遊客的同意,及時向旅行社報告,並根據旅行社的指示進行適當調整。2.在旅遊觀光過程中,有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導遊人員應當向旅遊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發生。3.導遊人員在開展導遊活動過程中,不得欺騙、威脅旅遊者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不接受商家的回扣或其他財物;遊客不得直接或間接要求其為自己買東西。4.導遊人員不得在導遊活動過程中向旅遊者推銷商品或者向旅遊者購買商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遊者索要小費。5.導遊不得參與色情、賭博、毒品等違法活動,不得向旅遊者介紹此類違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