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分析,前罪已經“執行完畢或者赦免”的犯罪已經“實際”執行完畢。
第七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是:緩刑考驗期滿後,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將予以公開宣告。
從法律上分析,“不再執行”意味著它沒有被執行,也沒有“實際”執行。因此,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滿後故意犯罪的,不適用累犯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