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基本職責
(壹)貫徹黨的理論、路線、方針和政策,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和引導居民遵紀守法,自覺依法履行義務;
(二)執行黨組織的決定和決議以及社區居民會議和社區居委會會議的決定和意見,辦理本社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積極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3)抓好黨建工作,組織居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協調推進駐區單位區域建設活動,培育社會組織,動員社會力量開展便民利民社區服務活動,提高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和滿意度,努力建設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
(四)密切聯系群眾,做好社區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
(五)協助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與社區居民利益相關的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社會保障、就業服務、救助救濟等工作;
(六)依法依規組織相關監督活動,組織社區居民對政府或者其派出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駐區單位參與社區建設和基層自治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