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再提高30元。
三是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第四,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第五,解決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
第六,制定生態保護補償條例
第七,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期不變。
第八,對貧困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壹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壹次,由NPC常務委員會召集。NPC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五分之壹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