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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限速標準規定
路口限速規定:有限速標誌、標線指示車速的,按限速標誌行駛。不,壹般不超過每小時30km。機動車駕駛人通過路口時應當依法減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

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時速:

(壹)沒有道路中心線的,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裏,高速公路為每小時40公裏;

(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時50公裏,高速公路每小時70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