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應先在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再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手續。
房產繼承費包含:1,交易費:1元/m2。2.報名費:住宅80元/套。3.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免費復印壹份,每增加壹份收取10元。4.印花稅:5元/本。
房產繼承有兩種,壹種是遺囑繼承,壹種是法定繼承。死者生前未留遺囑的,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第壹步,到公證處開具公證書。
第二步: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
第三步:在領取房產證的時候,需要註意的是,在領取房產證的時候,產權人必須在場。產權人不能到場的,須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日用品;
(三)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