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需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縣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規劃部門或投標單位上級部門的批準文件中有施工安全保障方案。
2、需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根據公路等級分別提供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的意見文件,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出具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要求的設計施工方案、技術評估報告,確保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的質量和安全。
3、需要處理施工險情和事故的應急預案,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根據物價局的規定支付公路損壞或占用的路產損失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