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證人證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證人證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證人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對案件作出客觀陳述,且對方在法庭上沒有證據證明證言是虛假的,該證言就具有法律效力。相反,對方有證據證明證言有問題或者證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六十七條下列人員不得在刑事訴訟中作證:

(壹)身心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備相應辨別能力或者不能正確表達的人;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人;

(三)行使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訴訟職權的公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其聘用的人員。因客觀原因無法由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見證人的,應當在筆錄材料中註明情況,並記錄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