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水果的所有權。自然孳息由所有者獲得;法律上的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2.確定水果的收集。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壹條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法律上的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第四百三十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抵作收取孳息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