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的限制:(壹)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原因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修復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