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虛擬財產的認定和評估制度由信息主管部門、遊戲開發商和遊戲專家協商制定。第十壹條虛擬財產的價值評估應當由獨立於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自發市場的專業機構進行。第十二條虛擬財產的價值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必須由玩家通過壹定的勞動獲得。第十三條虛擬財產的價值按照玩家的投入成本計算,玩家必須出示合法且有說服力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