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股東支付股息的條件
1預設公司有利潤可供分配;
2 .公司股東會應對公司分紅做出有效決議。
在公司有利潤可供分配的情況下,是否支付股息以及如何支付股息必須由公司的股東大會有效決定,股東大會是有權做出決議的機構。在公司通過股利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況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並及時向股東支付股利。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且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並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大會不分配股利的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在這種情況下,股東與公司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未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