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求
大專學歷,從事審計、金融工作滿5年;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金融工作滿4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務工作滿2年;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財務工作滿1年;博士學位。
職業道德
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法律法規的執行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相關財經法律法規,不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熱愛工作
認真履行職責,愛崗敬業。
從事審計和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