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