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更嚴重的流氓行為,針對女性,有強制猥褻婦女罪。近壹點。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人身自由權、隱私權和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的身體動作和行為不受非法幹涉的人格權。所謂隱私權,是指女性享有的對其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領域進行控制的壹種人格權。她們的私人領域的不可侵犯性(包括她們的身體不被窺視和猥褻)是她們的重要權力,即所謂的名譽權,這是女性就其自身屬性和特征而享有的社會價值。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