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專用發票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求銷售的貨物或服務不能免稅,銷售對象不能是個人消費者。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不能開具的以外,其他所有銷售活動都可以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納稅人提供納稅人名稱、稅號、開戶行、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壹條發生應稅銷售的,納稅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壹)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2)免稅條款適用於應稅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