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出的離婚調解書與離婚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解離婚的,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原告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不得再次提起訴訟;當事人不得對解除婚姻關系的生效調解書申請再審,但可以對調解書涉及的財產分割提起再審。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屬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應當登記並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