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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公攤面積的30%是違規的。
法律分析:1。國家對寫字樓的公攤面積沒有具體規定。壹般辦公樓公攤面積在10%到15%之間,不含地下設備用房、底層商鋪和架空層。

2.帶電梯的辦公樓分攤面積在15%到20%之間。

3.上層樓層相對較高,約為20%-25%。

4.有雙電梯和地下車庫,建築寬度、公共走道等區域也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劃分。公攤房屋面積控制在25%左右。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