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公民合法權益受到同等保護,所有違法行為都依法追究,絕不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在法律面前,任何公民都不得享受法律之外的特權。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需要完善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自覺守法,及時普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