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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院調查令的規定
法律主體性:

壹般情況下,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其他材料時,才會發出調查令。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單位名稱、住所等基本情況,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內容,需要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理由以及需要證明的事實。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收集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應當辨別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的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第壹百三十三條人民法院派員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審閱後,由被調查人和調查人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