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合法的承諾行為?
承諾法律行為是指只有通過意思表示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如買賣、租賃、承包等。實際法律行為是指托管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除非當事人有明確的意思表示,否則不能成立。其他實務法律行為包括: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存款合同、動產質押合同等。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合同不再是壹種實際法律行為。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或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民事法律行為均為未完成法律行為,即未完成法律行為為規範,實踐法律行為為例外。區分混雜法律行為與實際法律行為的意義在於:混雜法律行為只有根據行為人的意思表示同意才能成立;除了意思表示外,實際法律行為還需要以實物交付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