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噪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建築施工噪聲是指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在本市市區範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築施工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現場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申報信息
需要在城市市區進行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十五日前向當地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有關情況。
夜間禁止施工
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除特殊需要外,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
認證和公告
如果您需要在夜間進行改造,您必須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並提前公告附近居民,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