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托馬斯·斯科普斯的審判從1925年7月10日持續到7月21日,轟動壹時。紐約人權聯盟邀請美國最著名的律師克拉倫斯·律界英豪為被告辯護,三次被提名為美國總統候選人的威廉·詹寧斯·布賴恩擔任公訴律師。在審判過程中,律界英豪尖銳而有力的反詰問暴露了布萊恩對科學知識的無知,這讓他感到慌亂。但在達羅達達到目的後,他欣然承認他的當事人確實違反了州法律。審判結果是,斯科普斯被判有罪,並被罰款65,438+000美元。斯科普斯拒絕接受上訴,最終,罰款因“法律和技術細節”而免於調查。
表面上看,進化論者輸掉了約翰·托馬斯·斯科普斯的案子,但他們贏得了更多的欽佩。布賴恩和他的支持者被認為是愚蠢和可笑的偏執狂。後來,經過記者的渲染,人們普遍認為進化論者贏得了訴訟,並導致了巴特勒死亡法案和其他類似法案的通過。事實上,由於害怕爭論,教科書出版商被迫避免引用進化論,多年後教授進化論仍然是壹個敏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