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幾次寬刑簡政基本都歸於黃老套家,如西漢廢除枷令和肉刑,唐代“安民以法為先”,清靜無為的道家思想,壹方面大幅度減少死刑條款,“自然比死刑老了壹半”;(《舊唐刑法誌》)死刑的執行方式是合法的絞首斬決,消除了前代的殘酷執行方式;它還限制了死刑適用的對象等等。另壹方面,它還針對司法實踐中過度使用酷刑的現象,設立了死刑案件平等討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