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實質審查:根據法律規定,審查商標是否可註冊,是否與先前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條款。對於未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其駁回理由。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的期限內提交審查,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並且申請日和申請號將不予保留。
3.路斯商標公告:經審查,審查員認為商標申請可以接受,然後他將在塞浦路斯官方商標公告中發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為異議期。
4.圖書審批:異議後被裁定可註冊的商標,或公告無異議的商標,將被註冊並頒發註冊證書。整個申請過程順利(如果沒有拒絕、異議等情況。)大約需要20-2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