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存在疏漏和漏洞,對業務風險缺乏系統認識。即使有些員工越權違規,也只是批評教育或辭退,並不能有效遵循現有的內控規章制度,這使得各類不明身份的理財產品借助銀行“飛單”通過各種影子渠道到達客戶手中,造成客戶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