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的演講
嚴禁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政策,對學生產生不良影響的言論。
付費輔導班
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代課。
接受財產
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私利。
任意收費
嚴禁向學生收取費用、亂發材料和推銷商品。
對學生的體罰
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不平等、不公平對待學生、嘲笑、歧視和侮辱學生或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宣布結果
嚴禁張貼學生的考試成績和排名。
隨意停課
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學計劃上課。
抄襲剽竊
嚴禁以任何方式剽竊、抄襲和侵占他人的勞動成果,不得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和答辯中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玩電子遊戲
嚴禁上班時間玩電子遊戲、炒股,上課不接打電話、接待客人。
責怪父母
嚴禁責備和訓斥家長。
法律依據
《教師法》第35、36、37和3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