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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入戶條件規定
1.農村戶口有什麽要求?

1,農村家庭條件如下:

(1)申請人應為成年人並有家庭;

(2)申請人必須有自己單獨的合法固定住所。如果申請人已婚但沒有房子,但與父母住在壹起,他仍然需要登記為住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籍以戶為單位。與主管住在同壹地方的人是壹戶,主管是壹家之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二、辦理農村戶口壹般需要哪些手續?

1、分戶申請人向當地村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且壹般需要村主任作證;

2.村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去相關部門分宅基地證;

3.帶上相關證明,壹般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到當地戶籍管理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完成以下程序後,您壹般可以在當天在派出所完成戶籍手續,但土地使用證需要更長時間才能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