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費者協會有責任參與制定與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2.作為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職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國家制定與消費者權益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時,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的意見。據此,消費者協會應認真履行職責,積極、認真參與涉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制定。
法律依據:
2021生效《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第二百壹十四條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第二百壹十五條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不影響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