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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打架的拘留條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雙方打架的拘留條件: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結夥毆打、傷害他人;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的;且雙方均已達到行政處罰責任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因民間糾紛引發的打架鬥毆、損毀他人財物等輕微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當事人經公安機關調解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